京人考函[2006]39号
关于2006年度下半年北京地区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北京市人事局《关于转发〈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〉及〈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京人发〔2005〕13号)、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6年度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6〕14号)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、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6〕4号)精神,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,现将2006年度下半年北京地区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(二)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人员,持有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,可免试《口译综合能力》科目,只参加《口译实务(同声传译)》科目的考试。
二、考试专业、时间及科目安排
北京地区2006年下半年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语种为英语(口译、笔译)、俄语(口译、笔译)、德语(口译、笔译)和西班牙语(口译、笔译)。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见下表:
| 考试日期 | 考试时间 | 考试科目 |
11月11日 (星期六) | 上午 | 10:30-11:30 | 二、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|
| 下午 | 1:10入场完毕 | 二级口译实务 (交替传译、同声传译) |
| 1:10-1:30试带 |
| 1:30-2:30考试 |
| 1:10入场完毕 | 三级口译实务 |
| 1:10-1:30试带 |
| 1:30-2:00考试 |
11月12日 (星期日) | 上午 | 9:30-11:30 | 二、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|
| 下午 | 2:00-5:00 | 二、三级笔译实务 |
三、报名时间
2006年9月4日至9月17日
四、报名方式
1、笔译考试报名全部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,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9月4日至9月17日,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(网址:www.bjpta.gov.cn,下同),按照网上的要求办理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。
2、口译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登录报名信息、现场缴费的方式,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9月4日至9月17日,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,在线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下载打印《北京地区2006年度下半年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申报表》后,到报名现场办理缴费手续。
口译现场报名地点:北京社科BFT考试培训中心(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东门内,联系电话:65240517、65145026)
3、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1月6日至11月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,凭此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执照、军官证、护照)原件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五、其它
1、考试咨询电话:1605700、63959161、63959162。
2、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由北京社科BFT考试培训中心负责(网址:www.catti.cn)。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十八日